第二十四章 他是光,是梦想-《啵花花逆袭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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终于又开学了。
升入高中以来,原本我是最喜欢开学的,因为可以和张磊坐一桌,坐在离他很近的位置,就是稳稳的幸福。
今天,我同样期盼开学。
即使在知道他可能有女朋友的情况下,我依然是偷偷地无法自拔地喜欢他。
喜欢这件事儿,果然是没什么道理的。
如果说有什么改变,那就是我不能再肆无忌惮地打扰他,有事没事儿就死皮赖脸地和他搭讪。
这周是我的值日周,我们班的卫生区分配到了教学楼的一楼大厅。
虽说冬天就要到了,一楼大厅还算暖和点儿,但值日难度系数相当大。
倒不是因为学校一楼大厅面积大,主要是来来往往的学生,为我的工作加大了难度。
特别是遇到那么一两个臭不要脸的站在垃圾桶旁边啃烧饼的,一地烧饼渣不说,不仅耳朵跟着遭殃,心灵还饱受摧残。
我极不情愿地拿着拖把跑到一楼大厅,我的好搭档,林克,此刻被语文老师叫到办公室设计文学宣传报。
要么人家都说呢,行走江湖必要有一技之长啊,否则就是我这个下场。
林克是我高中的值日搭档,王靳新是我初中的搭档。
虽然两个人都是男孩子,却是截然相反的男孩子。
林克是很乖很乖的小白兔,说起话来奶声奶气的。
但是我用人格保证,他一点儿都不娘。
林克不穿校服的样子,我只见过一次。
之前在永辉超市,我去买姨妈巾,偷偷摸摸刚把姨妈巾放到购物车里用两包紫菜盖好,一转身就看到了旁边的林克。
“我看着好像是你,就走过来了,想在你身后吓吓你来着,没有别的意思,你别误会。”林克和我说这话时脸红成了猴屁股。
不穿校服的林克,更是难以掩盖的可爱。
或者说,林克原本就是想把可爱发挥到极致吧。
林克穿一件棕色卫衣,说是棕色吧,好像颜色也没那么深,卫衣上面有一个超级无敌巨无霸可爱的小熊。
林克下面穿一条蓝色牛仔裤,一双小骚粉球鞋。
听说这是他的标配。
然而我的眼睛迅速注意到了林克今天这身装备的亮点,蓝色单肩斜挎包上一只粉色的毛绒小兔子挂件。
“我误会啥?”
我看着周围琳琅满目的卫生巾,再看看林克此时羞红了的脸,带着调侃的阴知故问的语气,开启了审问模式。
林克可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超白的皮肤了,看起来总是特别干净的脸庞和时时刻刻堆在脸上的人畜无害的笑。
再加上林克大大的眼睛,黑黑的眼球总是一闪一闪的,更是让人觉得眼前这个男孩子就是天真无邪的代言人了。
“啊?这不是跟着你就走到这儿来了吗?这是你们女孩子活动的区域啊。”林克一五一十地回答。
这么乖乖的大男孩儿,这么老实的回答,反倒让人不忍心出口为难了。
“奥,那我就暂且相信你吧。”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地回答。
“那我先走了,我还要去打球,预祝你周末愉快啊。”林克丢下这一句一溜烟跑不见了。
要是今天碰到的是王靳新,保准又是一场相爱相杀的年度好戏。
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初中的王靳新同学。
回想初中的值日周,都是我压榨王靳新做苦力。
高中以后风水轮流转,也轮到我做苦力了,果然出来混都是要还的。
有时我会惊讶于,学校里传播小道消息的速度。
小灵通啵闷闷这种人才,在这些事情上面自然功不可没。
但我不得不说“人外有人,天外有天。”
在我们这个小小的燕州一中里,还有好多潜在的狗仔队。
“你知道吗?国庆的时候,张磊发现他女朋友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。”一个女孩子说。
女孩子油油的刘海,服服帖帖地沾在额头上。
大庆油田一样的圆圆胖胖的脸上,带着一个粉色圆框小眼镜,和她的两个小眼睛倒是般配。
女生最引人注目的就是两个歪七扭八的大门牙了,一说话就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土拨鼠。
可惜女生现在守在垃圾桶旁啃烧饼,如果此时此刻换个玉米捧在手上,估计画风会和谐很多。
“哇,然后呢?”另一个女生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捧场王。
最抢镜的是女生的大青春痘霸气地坐落在双眉之间,让我想起了灭绝师太。
好搞笑啊,这两个人,绝配了。
“场面相当壮观,你一定想不到结局。”女生囫囵吞枣地啃着夹咸菜的烧饼,不忘夸张地谈论八卦。
看这架势,今天俩人是要给我来段双簧了。
洗耳恭听,洗耳恭听。
我拿着拖把,慢慢悠悠地向这俩八婆逼近。毕竟事情和张磊有关,我更要一探究竟。
“你别卖关子了,快说是啥?”捧场王配合地看着土拨鼠问。
“张磊竟然好脾气的,把他女朋友带走了。”
土拨鼠说这话时,显然有些沮丧。
“啊,怎么是这样啊?”捧场王听到这结果也开始怨声载道。
“你是不是也为张磊打抱不平啊?”土拨鼠说着抖落胸前的烧饼渣。
吃着夹咸菜的烧饼,也能长出大D的胸,毋庸置疑的好基因了。
“那个女生也太过分了吧。”捧场王嗲嗲地说。
阴阴长了一张灭绝师太的脸,偏偏要学人家台湾小姑娘发嗲,此刻真有点儿佩服土拨鼠这烧饼还能啃的下去。
“不知道,据说也是隔壁艺术中学的校花。”土拨鼠倒是打听的挺全面。
隔壁艺术中学的校花……如果这么说的话,她和张磊也算是旗鼓相当,棋逢对手了吧。
果然长的好看的人,还是要和长的好看的人惺惺相惜的。
“校花也不能同时交往两个男朋友吧,张磊也能受的了?”捧场王酸了。
妒忌使人丑陋,我在捧场王的身上看到了这句话的意思。
那种眼神里流露出的邪恶,简直和电视剧里那些粘酸使坏的恶毒妇人们,别无二致。
“那能有什么办法呢?爱惨了呗。”土拨鼠大言不惭地说着,丝毫没有背后嚼人舌根的羞愧感。
“张磊也不差啊,霸据校草位置这么多年,哪里配不上她?”捧场王愤愤不平的说着,她以为自己可以秒变大义凛然的美少女战士。
“你说那女孩儿是不是欠揍。”
土拨鼠这话说得倒是大义凛然,铿锵有力。
据我目测土拨鼠的吨位,打起架来估计能一屁股墩死俩。
“要我说,张磊就应该和她分手。”捧场王说这话时依旧是义愤填膺,不过此时多了点儿不易察觉的开心啊。
嘴角微微得意的上扬,不难看出她对这件事情的发展趋势有自己的想象。
“哎,你说张磊回去以后有没有和她分手啊?毕竟这女人脚踩两只船,还被抓了个正着。”土拨鼠带点儿幸灾乐祸的意味儿。
“我觉得分是肯定分了,张磊这种级别的人物,都很要面子的。”
捧场王头头是道地分析。
“但是我怎么听说,张磊还送那个女孩儿回家了呢?”土拨鼠又百思不得其解。
“肯定是载她找个没人的地方,摊牌,分手,老死不相往来。”捧场王继续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之中。
“那张磊岂不难受死啦?”土拨鼠开心地说,两个歪七扭八的大门牙越发亮眼。
“对呀,此时张磊正是需要别人安慰的时候。”捧场王双手抱拳,拖住下巴,一脸期待。
“人家不都说了吗?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,就是时间和新欢。”土拨鼠秒变情感分析师。
不过我瞧瞧土拨鼠这硬件设施,估计是母胎单身没错了。
“新欢?我们的机会来了。”捧场王说着激动地在大厅跳高。
“哎呀,张磊每天都臭着脸,连个多余的眼神都不会给你。你哪有什么机会?”土拨鼠适时地浇了一盆冷水上去。
“这不是可以制造机会嘛。活人还能让尿憋死啊?”捧场王此时完全沉浸在自己粉红色少女的浪漫想象之中。
“你怎么制造机会?你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去什么地方,你怎么和人家制造偶遇?”土拨鼠艰难地咀嚼着最后一口烧饼,含糊不清地问捧场王。
吃这么大一口烧饼真是不怕噎死自己。
“就在他们班守着,只要他一出来,那就是机会啊。”捧场王不甘示弱。
“听说张磊很宅,基本不出教室。”
土拨鼠的消息倒是准确可靠。
“那就把张磊从教室里叫出来嘛。”捧场王的最大勇气来源就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。
“没戏的,张磊对我们这种女孩子都很不屑的。”
“跑操啊,跑操的时候张磊肯定会出来的。”
“这听上去倒是不错,实施难度有点儿大啊。”
土拨鼠说着从校服外套的口袋里掏出两根双汇火腿肠。
“为啥?”
“跑操的时候咱们高三年级两千多名学生一起跑操,乌泱泱都是人。茫茫人海找一个张磊,那就是大海里捞针啊。”
土拨鼠说着熟练地用牙撕开了双汇火腿肠,不动声色地把另一根双汇火腿肠塞进校服外套口袋里。
合着俩人在大厅叽叽歪歪聊了这么久,原来是一对塑料姐妹花。
“我说你怎么那么笨呢?跑操的时候每个班都有方队的啊,去他们班找他不就好啦?”捧场王显然为自己有机会追求张磊,想象各种可能性。
“跑完操就自行解散回班了,哪里还有什么方队?”
土拨鼠虽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,但胜在头脑清醒。
“跑操之前啊。”
“跑操之前的空隙很短暂,你要赶在张磊刚好到操场了,然后跑操音乐恰好还没响,在此之间还要留出跑到班级队伍的时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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